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77.“他给约瑟作了一件彩衣”表由此产生的真理表象,属世层的属灵层通过这真理表象被认出和区分。这从“衣”和“彩”的含义清楚可知:“衣”是指属世层的真理,如下文所述;“彩(色)”是指真理的表象,属世层的属灵层凭这表象被认出并区分。没有人能知道“彩(色)”表示这些事物,除非他知道在来世和尘世一样可看到各种色彩,而且来世的色彩远远比尘世的色彩更美丽、种类更多,也除非他知道这些色彩的源头。来世所看到的色彩是由那里的光之变化产生的,可以说是聪明和智慧的改变;因为那里所看到的光是从主所接受的神性真理的显现,也就是来自祂的神性属灵层,或也可说,是在天使和灵人眼前显为光的神性聪明和智慧。由此可见由那里的光所产生的色彩表示什么,即表示真理的不同种类,因而表示它的表象,它们起因于对良善与真理的不同情感。关于来世的色彩或颜色,可参看前文(1042, 1043, 1053, 1624, 3993, 4530节)。
前面说明(3301节),“衣”表示属世层的真理,但这层意义没有从圣言其它经文得以证实,故在此引用这些经文。由于在犹太教会,王代表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015, 2069, 3009, 3670节),故他们的女儿身穿彩衣,因为“女儿”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参看2362, 3963节)。关于她们,我们在撒母耳记下读到:
那时他玛,大卫的女儿,穿着彩衣,因为没有出嫁的公主都是穿这样的外袍。(撒母耳记下13:18)
由于大祭司代表神性属天层或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所以亚伦身穿代表源于主之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圣衣;因为神性良善存在于主里面,而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就是这些衣服所代表的。当主在彼此、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也是如此,因为神性良善显为日头,神性真理则表现为洁白如光的衣裳(马太福音17:2)。
亚伦和他儿子所穿的圣衣在摩西五经是这样来描述的:
要用细麻线织内袍,用细麻布作冠冕,又用绣花的手工作腰带。你要为亚伦的儿子作内袍,给他们作腰带,又给他们作裹头巾,为荣耀,为华美。(出埃及记28:39-40)
此处关于衣服的每个细节都表示属于源自主之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某种事物,“细麻内袍”尤表神性属灵层。这同样适用于别处:
你要拿衣服,给亚伦穿上内袍和以弗得的外袍,并以弗得,又带上胸牌,束上以弗得的带子;要叫他的儿子来,给他们穿上内袍。(出埃及记29:5,8;40:14)
关于衣服的这些细节在此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它们的时候再予以说明。“衣服”一般表示真理(参看297, 1073, 2576, 4545节)。
先知也穿里衣(tunics),只是他们的里衣是毛发制成的。这是因为先知代表教义真理方面的主,还因为真理属于属世人或外在人;他们的里衣由毛发制成,“毛发”表示属世之物(3301节)。
“里衣”表示从主所接受的神性真理,这一事实从新约中提及“里衣”的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如约翰福音:
兵丁就拿祂的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从上头一片织成的。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3-24)
凡读到这些话的人以为它们没有更深层的秘密在里面,仅仅描述了这一事实:兵丁彼此分外衣,又为里衣拈阄。然而,此处的每一个细节都代表并表示某种神性之物;也就是关于外衣分为四份,里衣没有分,而是为它拈阄这两个细节,尤其关于里衣没有缝儿,是从上头一片织成的这个细节。“里衣”表示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因是独一的,且源于良善,故由“没有缝儿,从上头一片织成的”里衣来代表。
织成的“亚伦的内袍”或编织的工所表相同,这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他们用织成的细麻布,就是编织的工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作内袍。(出埃及记39:27)
没有缝的里衣还代表以下事实:主不容许神性真理被撕裂,就像犹太人向教会的低级真理所做的那样。
由于神性真理是独一的,也就是说,唯独源于神性良善,所以十二个门徒被差遣去传神国的福音时,被吩咐不要带两两件褂子。如路加福音:
耶稣差遣十二个门徒去宣传神的国,对他们说,不要带着什么上路,不要带拐杖和行囊,不要带食物和银子,也不要带两件褂子。(路加福音9:2-3)
马可福音:
祂嘱咐他们,除了拐杖以外,不要带着什么上路,不要带行囊和食物,腰袋里也不要带铜钱;只要穿鞋,也不要穿两件褂子。(马可福音6:8-9)
马太福音:
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途中不要带行囊,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两双鞋和两个拐杖。(马太福音10:9-10)
这些经文中的一切具体吩咐都是门徒被差遣所要宣传的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他们之所以不要带金银铜钱,行囊和食物,是因为这些事物表示唯独从主所得来的良善与真理:“金”表示良善(113, 1551, 1552节);“银”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1551, 2954节);“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食物”表示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276, 680, 2165, 2177, 3478, 3735, 4211, 4217节)。但“褂子”和“鞋”表示他们要被赋予的真理,“拐杖”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因为“杖”表示这种能力(参看4013, 4015节);“鞋”表示最低的属世层(1748节),在此表示它的真理;“褂子”表示内层属世真理。由于这些事物都是成双的,而不是单个的,所以他们被禁止有两个拐杖、两双鞋,或两件褂子。这些就是包含在主的吩咐里面的奥秘;若不借助内义,人绝无可能获知这些奥秘。
主的一切具体吩咐都是神性事物,因而是其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因而既适合世人理解,同时适合灵人和天使理解。因此,主所说的这些话传遍并继续传遍整个天堂。由此明显可知,知道圣言的内义是何等宝贵和重要。若没有内义,谁都能利用圣言来支持凡他所喜欢的任何信条;由于对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来说,圣言的表象就是这样,所以他们嘲弄圣言,认为圣言根本不是神性。
2329.“说,看哪,我主啊”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的一种内在承认和肯定,这从刚才所说的承认和谦卑清楚可知。此处接踵而来的是肯定,因为罗得的话,即“看哪,我主啊”是一种肯定。内在肯定是内心的肯定,出现在谦卑中,同时出现在对良善的情感中。而外在肯定是口头上的,有可能出现在一种假谦卑和对良善的一种假情感中;无论谦卑还是对良善的情感,都一点也没有,如在那些为了自己的威望,确切地说,为了自我崇拜或自我吹捧和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声称信主的人中间的情形。这些人口头上肯定的东西,心里其实是否认的。
经上说“我主”用的是复数形式,原因和前一章说那“三个人”是一样的。正如那里的“三个”表示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这里的“两个”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如前所述(2319节)。在教会,众所周知,这些为一;由于他们为一,所以在下文,经上也以单数形式提到他们。如19:17:“领他们出来以后,他说,逃命吧”;19:19:“看哪,你仆人已经在你眼中蒙恩,你又加大你向我所显的怜悯”;19:21:“他对罗得说,看哪,连在这话上我也顾全你的脸面,我不倾覆这城”;19:22:“因为你还没有到那里,我不能作什么”。
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就是耶和华,这一点从前一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三个人被称为“耶和华”,如18: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18:14:“对耶和华来说,有什么事是稀奇的呢”;18:22:“亚伯拉罕却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18:33:“耶和华与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因此,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就是耶和华,如19:24也以这种方式提到它们:“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些话的内义可见于下文 (2443-2447节)。主是耶和华自己,在旧约的历史和预言部分经常被称为“耶和华”(参看1736节)。
真正的教会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都熟知并承认三位一体;但他们仍在主面前谦卑自己,并且只拜祂。这是因为他们知道,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他们还知道,圣灵所拥有的一切神圣都是从祂发出的。当这种观念存在于他们脑海时,他们只拜祂(一切事物都通过祂而来,并来自祂),因而只拜那一位。他们也不会将其观念分散在三位当中,如教会里面其他许多人惯常所行的那样。
这从来世的许多人身上明显看出来,包括一些学者,他们活在肉身时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掌握信之奥秘。在来世,当这些人被检查他们对一位神持有什么样的观念(即是否思想三位非受造者,三位无限者,三位永恒者,三位全能者,三位主)时,显而易见,他们持有三位的观念(因为在来世,各种观念都被交流)。然而,《亚他那修信经》明确说,没有三位非受造者、三位无限者、三位永恒者、三位全能者、三位主,只有一位,这也是真理。所以学者们承认,他们嘴上说的确实是一位神,但想的却是三位;有些学者甚至相信三位。他们说,他们无法在观念上或脑海里将这三位合在一起,而是不得不把他们分开。
其原因在于,一切奥秘,甚至极深的奥秘,都伴随一个观念,因为没有一个观念,就不可能思想、甚至记住任何东西。因此,每个人对于一位神为自己形成哪种思维、因而哪种信仰,在来世如在晴天白日下一样清楚。事实上,在来世,当犹太人听说主就是耶和华,只有一位神时,他们无话可说。但当看到基督徒将其观念分成三位时,他们说,他们自己拜一位神,而基督徒却拜三位。另外,除了那些拥有仁之信的人外,没有人能在观念上将被如此分离的三位合在一起,因为主使这些人的心智适应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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